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1]84号)精神,展示我校大学生创业成果,营造创业氛围,激发大学生创业热情,进一步推动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校团委决定,从我校大学生中总结推广若干名具有先进示范作用的创业人物,参加全省大学生创业人物评选活动。我院积极落实校团委要求,现就我院评比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选范围
我校自主创业大学生(含近三年内毕业生),学历层次不限。
二、报名条件
(一)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一定的技术含量或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
(二)创办的企业或经营的实体有一定的规模,能够吸纳一定数量的人员就业,创业事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三)创办的企业或经营的实体已能实现盈余,或创造出一定的利润。
三、评选程序
(一)学生报名: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提交《湖北省大学生自主创业人物推荐表》(附件2),并按照推荐人物创业事迹材料撰写要求(附件3),撰写“推荐人物创业事迹材料”,于
(一)学院推荐:各学院要积极组织本学院自主创业学生进行报名,并在本学院范围内组织初评,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创业人物(限报3人)报校团委。
(二)团委评议:校团委评议小组对各院团委上报人员进行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并报省教育厅。
附件:1、校团委通知
2、湖北省大学生自主创业人物推荐表
3、推荐人物创业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附件1 校团委通知.doc
附件2 湖北省大学生自主创业人物推荐表.doc
附件3 推荐人物创业事迹材料撰写要求.doc
红宝石最新线路手机版分团委
201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