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团支部:
为迎接红宝石最新线路手机版建院75周年暨MBA学科办学30周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凝聚青年力量、蓬勃青春朝气、坚定理想信念,扎实推进基层团组织建设、深度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我院分团委积极响应校团委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的号召,在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活动期间,开展2023—2024学年“红旗团支部”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务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院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学生社团团支部,创新型团支部
依据“红旗团支部”评选细则规定,“红旗团支部”申报团支部需成立满6个月,因此我院22级本科生团支部中仅专业分流前团支部满足申报条件。
学生社团团支部、创新型团支部由挂靠单位直接推荐申报,不占用学院申报名额,不在本次学院分团委评选工作范围内。
二、评选说明
1.评选流程
各班级团支部根据通知要求,自愿参与本次“红旗团支部”评选工作。各参评班级团支部开展相关准备工作,并及时向学院分团委提交申报材料,并加入QQ群737460906,以便接收后续答辩时间等信息。
学院分团委开展线下答辩,参评团支部根据自身建设情况进行线下答辩与展示。
学院分团委根据参评团支部申报材料与线下答辩表现,采用评分制的方法综合衡量,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报送至校团委参评校级“红旗团支部”。
各学生社团团支部、创新型团支部自愿向挂靠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经挂靠单位初步审核后,按照推荐名额分配表,报送至校团委参评。
三、工作要求
1.材料内容要求
(1)申报表正文(团支部近一年建设成果及所获荣誉)部分字数不多于2000字,使用仿宋字体,三号,行距为固定值28磅。
(2)申报材料可附照片、微视频等新媒体支撑材料。其中,照片提供JPG或PNG等常用照片格式,活动照片控制在10张以内,须为像素质量较高的图片或网页截图,且须为原版不压缩图片,并附有相关注释;视频提供MP4、WMV等常用视频格式。
(3)各参评团支部需要打包2023年9月至今范围内的全部《团日活动记录表》,与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交。每份《团日活动记录表》均需命名为“活动年月+团日活动主题”,例如:2023年3月“学习两会思想,树雷锋精神”特别主题团日活动。
(4)考虑到22级本科生团支部专业分流的特殊性,22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前团支部中于2023年9月至今范围内开展团日活动不足6次的,可在以往(即2023年4月至6月)的《团日活动记录表》中自行挑选补充。
2.材料报送要求
参评团支部需于3月24日(周日)下午18:00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红旗团支部”申报表》(附件2)、《“红旗团支部”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团日活动记录表汇总,如有相关附件(照片、视频等)单独打包命名为“附件X:附件内容”)以电子版形式分别打包发送至学院分团委组织部工作邮箱gongshangaizuzhi@163.com(邮件名为“红旗团支部申报材料+团支部名称”),该邮箱确认收到后,将自动予以回复。
3.线下答辩要求
(1)答辩时长不超过5分钟,建议脱稿,答辩人自行准备ppt,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部分:
①基础团务工作情况,例如“三会两制一课”执行情况、智慧团建录入、团推优和团员转接工作情况、班团一体化工作、第二课堂工作等。
②团支部活力建设情况,例如团日活动开展情况、团支部开展的其他特色活动等。
此外,学院也鼓励答辩形式、内容多样化开展。
4.参评团支部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将一律退回;逾期未报者视为弃权。
5.如在活动评比过程中发现存在任何违规操作,可向学院分团委组织部提交书面材料进行举报,违规方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核实直接取消评优资格,告知班级辅导员。
如对评选工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评选工作负责人:
陈洋瑾 15071391466
张昕宇 15092356357
李栋 15271137575
红宝石最新线路手机版分团委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