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班级: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掘校园先进楷模,展现我院青年学生的良好风貌,鼓励广大学子综合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现将评比2023-2024学年学院四项奖学金的评比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项奖学金设立情况及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包括“励志”奖学金、“学习之星”奖学金、“育贤”奖学金和“文华”奖学金四项。
(一)“励志”奖学金
由我院著名教授万后芬老师设立,旨在鼓励奋发进取的贫困学生。申报此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具有由年级主任老师签名进行资格认定的贫困证明。
奖项设置: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设立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
(二)“学习之星”奖学金
由我院著名教授彭星闾老师生前设立,以奖励学习成绩优异、学术实践突出的优秀个人为主要目的,同时大力帮扶贫困学生、树立典型。
奖项设置: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设立一等奖一名,二等奖四名,三等奖四名。
(三)“育贤”奖学金
由李贤沛教授生前利用个人积蓄设立,用于资助我院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学术性基金,旨在解决贫困家庭学生的教育困境,资助学生完成社会实践以及科研学术活动。
奖项设置: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民族团结贡献奖1000元。设立一等奖一名,二等奖八名,三等奖九名,民族团结贡献奖两名。
(四)“文华”奖学金
由我院知名校友王文勇教授捐资设立,旨在回报母校教诲培育之恩,激励在校学生刻苦攻读、奋发上进、立志成才,侧重奖励志在研究“三农”问题的学生。
奖项设置: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设立一等奖一名,二等奖六名,三等奖九名。
二、四项奖学金评选办法
1、“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见附件一
2、“学习之星”奖学金评选办法:见附件二
3、“育贤”奖学金评选办法:见附件三
4、“文华”奖学金评选办法:见附件四
三、奖学金申报要求
(一)评选流程
时间 | 事项 |
11月30日-12月7日 | 申请人准备申报材料并自评,各班整理好申请人材料 |
12月7日 | 本科生材料上交至分团委办公室(文泉北316);研究生材料上交至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文泉北413) |
12月8日 | 组织部汇总申请人情况,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
12月9日-12月12日 | 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申请人材料 |
12月13日 | 汇总审核情况并确定最终名单 |
12月14日 | 学院终审 |
12月15日-12月17日 | 院网公示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具体时间将依据评选进度调整) |
备注:此次奖学金评选采用学生自评,本科生、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学院终审方式结合。
(二)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 | 报送要求 |
①申请表(附件五) ②综合评分表(附件六,请参照样表规范填写) ③相关证明材料 ④信息登记表(附件八) | 申请表、综合评分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均需纸质版两份、电子版一份;信息登记表电子版一份。 |
请以班级为单位整理好所有申请人材料(其中信息登记表由班级统一整理至同一表格后上交),请各班级于12月6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组织部公邮gongshangaizuzhi@163.com(个人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班级+姓名”),并于12月7日(周二)8:00-11:30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分团委办公室团学志值班处(文泉北316),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
备注:22级本科生按照专业分流前的班级统一整理报送申报材料。研究生材料报送要求以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通知要求为准。
(三)上交材料格式要求
1、申请材料第一页为申请表,第二页为综合评分表,综合评分表需参照样表(附件七)规范填写,证明材料按照所填综合评分表顺序依次排列并附在综合评分表后。
2、参加大创、博文杯、明理杯等比赛书写格式为:“主持/参与****年**月大创/博文/明理杯,课题****获**立项/**等奖”。
3、论文发表格式为:作为第一/第二作者在**级期刊《***》发表论文《***》。
4、其他奖项格式:**(时间)获得**级***奖。
(四)注意事项
1、论文发表、比赛获奖等奖项及任职时间应于2022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30日。
2、论文发表需有正式刊物复印件证明,仅用稿通知不作计算。
3、成绩要求:2022—2023学年度,取加权平均分,请自行提供成绩证明并由辅导员老师审核签字(模板见附件九),附上教务部导出的成绩单。
4、奖学金申请中所需要的出任班级班长、团支书的证明需辅导员老师审核签字。
5、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加盖团委章。大创、博文杯、寒暑假社会实践获奖证明需要提供奖状(复印件)和公示。
6、申请奖学金的同学至多可同时申请两项奖学金。
7、各类奖学金申请表格、评选标准和综合评分表见附件。(申报上交材料包括申请表、奖学金综合评分表、成绩单及各类奖项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辅导员老师审核,审核后由辅导员在综合评分表签字认可。)
8、奖项认定由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审核认定。
如对上述内容有疑问,可与本次奖学金评比活动负责人联系。
负责人:
马欣怡18127694241
向蕙若15571852088
陈怡然19503863638
陈 一 18010942988
红宝石最新线路手机版分团委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