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校团委《关于组织开展“读懂中国·行走的思政课”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共青团实践育人的精神,我院决定对2023年暑假社会实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对在实践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优秀实践成果、优秀实践队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奖项评选事宜
(一)奖项设置
1、优秀实践队:不超过3支;
2、优秀实践成果:不超过3篇;
3、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不超过9人
【凡被评为“优秀组织奖”的学院,在经公示无异议后,可追加“先进个人”的申报指标,增加比例控制在学院学生人数(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的0.25%。凡被评为“优秀组织奖”的学院团委,在公示无异议后,该学院可追加学生总人数0.25%的“先进个人”申报指标;各实践队伍最多可推荐1名成员参评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二)奖项申报
1、优秀实践队、优秀实践成果、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奖项 | 申报主体 | 申报材料 | 报送方式 |
优秀实践队 | 红宝石最新线路手机版各暑期社会实践(包括校级和院级队伍 | (1)《2023年暑期“优秀实践队”申报表》(附件1); (2)维普查重报告(查重率不得超过15%、不计申报表和封面)。申报队伍须附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维普查重报告、实践照片及视频)。 (3)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 (1)各实践队将电子版申报材料于10月12日(周四)12:00前将材料发送至组织部邮箱gongshangaizuzhi@163.com;纸质版材料于10月12日(周四)9:00-12:30期间统一报送至文泉北316室(南湖校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
优秀实践成果 | 红宝石最新线路手机版各暑期社会实践(包括校级和院级队伍 | (1)2023年暑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2); (2)维普查重报告(查重率不得超过15%、不计申报表和封面)。申报队伍须附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维普查重报告、实践照片及视频)。 | (1)各实践队将电子版申报材料于10月12日(周四)12:00前将材料发送至组织部邮箱gongshangaizuzhi@163.com;纸质版材料于10月12日(周四)9:00-12:30期间统一报送至文泉北316室(南湖校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 暑期社会实践个人 | (1)《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申报个人须附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维普查重报告、实践照片及视频)。 (2)维普查重报告(查重率不得超过15%、不计申报表和封面)。 | (1)个人将电子版申报材料于10月12日(周四)12:00前将材料发送至组织部邮箱gongshangaizuzhi@163.com;纸质版材料于10月12日(周四)9:00-12:30期间统一报送至文泉北316室(南湖校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
注:凡参与“优秀实践成果”奖项评比的实践队必须在“中南大青春工商”公众号上有相关推文宣传。同时,为响应校团委要求,请申报“优秀实践成果”的队伍提前准备答辩材料,学院推荐入选校级筛选队伍须进行答辩。
二、注意事项
1、请各实践队或个人请依照本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务必在报送前进行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统一使用维普软件),凡集体奖项申报材料总体内容重复率超过全文总字数15%(除封面、附件外的正文部分),取消作品及作者的评优资格;先进个人总结材料重复率超过15%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2、杜绝学术不端、一稿多投行为,并且严禁抄袭。对于在“挑战杯”、“博文杯”、“明理杯”、“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等竞赛中已立项或获奖的作品,一经发现参评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直接取消其评优资格。
如对上述内容有疑问,可与本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负责人联系。
负责人:
马欣怡 18127694241
向蕙若 15571852088
陈怡然 19503863638
陈一 18010942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