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导师组评审,现将2023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立项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3日-25日。公示期内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27-88387813。
公示期满后,各项目可正常开展相关活动,2023年9月底前组织完成结项,超建设期限的项目允许延期一次,最长实施年限不得超过2年,逾期不结项者予以撤项。
项目开展后请注意:
1.已获准立项的主持人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成员;
2.调研报告需要附上校级以上的新闻报道;
3.受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中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资金资助”(英文为: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无标注者不能认定为结项成果。
4.所有结项的项目成果须与项目申报相关,无关或者关联性不强的,不能作为项目结项成果上报;同一个成果不能被多名学生用来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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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