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2015年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23浏览次数:13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2]2号)、《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鄂教高[2012]7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15]11号)(附件1,见OA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2015〕12号)(附件2,见OA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与建设要求
    精品视频公开课: 1.精品视频公开课课程负责人应由承担该门课程授课任务的教师担任。课程的建设目标与任务、组织与管理以及建设基本要求参照教育部《关于开展2012年度精品视频公开课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1号)有关规定执行。2.课程技术标准执行《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2013)版》》。
    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目标与建设要求按教育部下发的《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和《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2012年版)》执行。
    二、申报范围与限额
    申报范围: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范围为已建设完成的现有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和精品资源共享课(含2014年新立项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具体课程参见附件3,其中已建设完成的课程即可报名)。
    申报限额:我校今年将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1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和6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三、申报条件
    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申报课程应是适合高校教学选用的社会影响力大、受众面广的各科类大学生科学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及学术讲座。鼓励高校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类课程,鼓励建设高水平的配中英文唱词(字幕)的双语类课程。与过去三年已建成的国家级、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类似的课程原则上不再申报。
    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范围为本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且在本校开设了连续三年以上。申报课程应有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主持建设,建设团队结构合理,应包括专业教师和教育技术骨干。申报课程原则上应已完成基本资源建设,基本资源系统完整;课程拓展资源须明确目前建设情况,建设成果和建设规则。
    四、评审方式
    (一)精品视频公开课
    学校将在各课程组自愿申报、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推荐的选题进行评审遴选,确定2015年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推荐名单。
   (二)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学校将组织专家召开校内评审会,由项目汇报人汇报建设内容,并对网站建设情况做演示说明后,由专家评审确定我校2015年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名单。
    课程建设完成后,所有的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将在校内课程资源平台上上线,学校将给予经费资助。
    五、申报材料要求  请红宝石最新线路手机版申报“2015年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的教师,于2015年11月26日上午10:30前,将申报材料送至文泉北楼409室高老师,联系电话:88386795。)
    (一)精品视频公开课:
    1.2015年精品视频公开课课程申报书(见附件4);
  2.课程全部录像光盘1套(大小控制在1张DVD内,讲数较多的提供一套,含视频文件、唱词文件);
  3.课程元数据文件,具体要求见《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2013年版)》;
    4.课程文件,包括课程配套的元数据文件、课程目录、推介词文件等。
    5.2015年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
以上1-2材料提供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发至教务部黎红梅,李奕OA;3—5项按要求制作成一张光盘提供2套;
    (二)精品资源共享课:
    1.《2015年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本科)》(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各一份)(附件6);
    2.《2015年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汇总表》(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各一份)(附件7);
    3.课程资源光盘(包括课程元数据、课程结构、课程图片、推荐词、知识点、课程概要、基本资源、拓展资源、资源库、团队成员、教材及参考资料等,大小不超过1张DVD)一式3份。
    4.申报汇报PPT一份。
    请申报省级视频公开课和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院系将申报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以及课程建设网站的网址做成纸质档并加盖院系公章,于11月26日中午12:00之前报送至教务部教研办(文澜楼201室),电子版发送至黎红梅、李奕0A。
    六、联系方式
    教  务  部:黎红梅  李  奕     联系电话:88385011 
    信息管理部:饶炎锋  王培顺     联系电话:88386595

                                     教   务   部
                                  信  息  管  理  部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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