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学校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南大教字〔2012〕11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结合我校近两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的实际情况, 2015年拟遴选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100项,校级创新训练项目100项。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学术成果交流等工作。
创新训练项目实施的范围为学术思想新颖、目的意义明确、立论根据充足、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具备实施条件的创新性研究项目、社会实践项目和发明创新项目。结合我校学科和专业特点,具体包括:研究论文、调查研究、实验项目、创意设计、软件设计、创造发明以及其他符合计划原则要求的项目等。
二、实施原则
(一)兴趣驱动。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在兴趣驱动下,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实验研究和创新过程。
(二)自主实践。参与项目的学生要自主设计项目方案、自主完成项目方案、自主管理项目方案。
(三)重在过程。注重创新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训练方面的收获。
三、申报对象
(一) 申报者应当为我校2012级、2013级、2014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新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初步创新创业能力及较好素质,能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和实验方法的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研究和实验、撰写研究论文或总结报告等工作。
(二) 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 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探索性、学术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先进性等特点,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与社会、生产、科研等实际相结合。
(二) 原则上项目以团队申报,团队最多为5人,每个申报项目须指定负责人1名,项目按负责人所在学院划分归属。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已参加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和2013年项目未提交结题材料以及近两年来在“挑战杯”、“明理杯”、“博文杯”等科研项目中担任主持人且未结项的学生不得参加此次申报。
(三) 为保证项目质量,项目不得交叉申报,即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项目,成员不得同时参与三个及以上创新训练项目。项目曾被取消或项目验收不合格记录的不得申报。
(四)申报项目时必须作好实施规划。已立项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申请放弃。确有特殊原因申请放弃的项目不得作为推免及各项评优时的加分条件。
(五) 项目指导教师必须为我校专业教师。申报项目须由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曾作为国家级或校级创新项目的指导教师,其所指导的项目有退项或验收不合格记录的不得作为本次申报项目的指导教师。跨学科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2人。
(六) 创新训练项目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必须完成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
五、资助经费
(一) 100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其中设30项为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元/项;70项为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0.8万元/项。
(二) 100项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其中设30项为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0.6万元/项;70项为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0.5万元/项。
六、推荐名额及要求
(一) 各学院具体分配名额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跨学院合作项目只占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一个申报名额。
(二) 创新训练项目各学院按等额推荐,并按评审成绩高低排序,最后由学校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专家对项目进行复审,决定国家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以及校级项目。
七、申报程序(工商学院项目应于4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文泉北楼409室)
(一) 2015年3月18日-4月17日,由学生自由组合项目团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和项目团队负责人。并仔细阅读学校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南大教字〔2012〕11号)(见附件2)及其他相关文件,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3),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要求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一份。邮箱:undergra_thesis@sina.com。
(二) 4月20日—4月30日,各学院组织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所有立项项目均须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并填写评审意见,确定本单位申报项目。
(三) 请各学院于5月4日前将本单位确定推荐项目所提交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纸质一份,另外两份学院留存)、学院按评审成绩高低填报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统计表》(见附件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评审专家组成员信息表》(见附件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6)等以上材料各一份,由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报教务部实践办。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ziwenwu@znufe.edu.cn。
(四) 5月8日-5月15日教务部将组织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专家对项目进行复审,择优推荐国家级项目。评审结果报校领导审批,并将对立项项目进行公示,项目公示后,学校予以发文公布。国家级项目5月27日报教育部。
联系人:教务部实践办 伍老师 88385033 文澜楼205室。
附件:(下载地址:http://jwc.znufe.edu.cn/content.asp?id=274)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表
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统计表
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评审专家组成员信息表
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联系人信息表
教 务 部
二O一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