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节”放假前后教学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庆节放假通知安排的精神,学校决定2013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七天。
为了做好放假前后的教学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学生课堂教学安排
10月1日(第五周星期二)到10月7日(第六周星期一)全部停课,不上不补。9月29日(第五周星期日)上10月25日(第八周星期五)的课,10月12日(第六周星期六)上10月24日(第八周星期四)的课。重修课堂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
二、辅修双学位课堂教学安排
辅修双学位(含校内辅修、七校联合办学以及十校联合办学)课堂由各相关学院自行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与学生。
教 务 部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