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本科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研究,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13〕7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3年省、校级教学研究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及要求
省级教学研究项目今年立项的重点是突出创新性原则,充分体现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高素质人才的要求。其他研究内容见立项指南(附件1、2)。同时今年除一般性本科教学改革项目外,还将设立大学英语教学改革项目专项、大学体育专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大学体育和大学英语专项实行统一布置、分别评审,按同等标准、同质同效的办法予以评审立项。
校级教学研究立项包括教育教学类、教学管理类、教学辅助类研究以及其他与教学及教学管理相关的研究。请广大教师、教学管理干部及教辅人员,结合高等教育发展现状及趋势、我校本科教学现状及本人教学、研究方向,合理确定研究内容。申报的研究课题要突出教育思想理念的创新性、研究内容的时代性、研究方法的科学性、研究成果的实践性,加强跨学科的综合性研究及教育新领域的研究,学校鼓励申报大学英语专项、体育专项课题。在申报内容中,除了明确表述课题研究的理论创新性价值、研究思路、研究主体内容外,重点突出研究成果的实践价值,明确成果实际运用的条件、路径、方式方法及效果评估等。
为了避免重复申报,学校教务部已将近几年省级、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情况挂教务部网站(http://jwc.znufe.edu.cn),以供参考。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教学研究项目的申请者主要是专职教师、教辅人员和教学管理干部;
2、省级教学研究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承担过校级以上教学研究课题;校级教学研究课题含我校教务部、研究生院、科研部、经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所立项的教学研究类课题;
3、校级一般教学研究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参与过教学项目研究(限第1、2、3完成人);
4、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 5人(含主持人);
5、已有校级或省级在研教学项目且尚未通过结题鉴定的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本次的教研项目;
6、项目主持人限报一项省级或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同时不能作为其他项目的参与者,否则将会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申报程序及应提交的材料
1、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附件3)及《申请书简表》(附件4);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附件5)及《申请书简表》(附件6);同时申报省级、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人只填写省级申请书和简表。
2、《简表》相关内容中不得出现项目申请人姓名及所在部门等相关信息,如无法回避,请以“本人”或“本院(部门)”代替;
3、研究项目由各教学单位统一推荐申报,不受理个人申请。各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单位初审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需要和可行性,若本单位申请的几个项目可以合并进行研究,则应由牵头人做好协调工作,以合并申请为妥。
4、各教学单位统计汇总以下表格:
①《2013年省级、校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7)(纸质文档一份及电子档)
②《申请书》(纸质一式3份及电子档)
③《简表》(纸质一式5份及电子档)
5、申报大学体育类教学改革项目(专项)的具体要求等事项,由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另行通知安排,有关申报材料同时在教学公共平台网站进行网络申报。
6、2013年大学英语教学改革项目(专项)申报工作仍按往年办法进行,今年立项的省级大学英语教学改革项目专项研究完成后,将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组织结题验收,并根据验收情况对项目予以奖励。
7、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纸质及电子文档请于2013年8月28日至8月30日送至我院辅修办公室(文泉北楼430办公室)高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程序
学校将组织专门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申报的各级教学研究项目按照相同标准、继续采取盲评方式进行评审,确定校级教学研究立项名单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研究项目;请申报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在省级申请书首页填写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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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4日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2013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doc
附件3: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4:省级项目申请申请简表.doc
附件5:校级申请书.doc
附件6: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请简表.doc
附件7: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