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武汉市科技局发布通知:为做好2014年全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编制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4年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建议》(以下简称“指南建议”)。现转发相关文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指南建议”是科技计划指南编制和项目组织的基础。指南征集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国家创新中心、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两型社会”和创新型城市建设要求,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突破制约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和公共事业发展的重大技术瓶颈,攻克一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为建设“幸福武汉”提供科技支撑。
二、“指南建议”原则
“指南建议”方向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项目符合武汉市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
(二)项目能够解决目前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和瓶颈问题,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和引领性,对产业的发展有较大的带动和促进作用。
(三)项目能够鼓励、引导和支持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创新要素集成整合及产业链上下游合作,鼓励科技与金融结合。
(四)项目实施在我市具有一定的研发和产业化基础,项目市场前景较好,对项目承担单位的发展有较强的促进作用。
(五)鼓励站在行业和产业角度提出建议,并优先采纳多个单位联合提交的建议。
三、指南编制类别
计划类别,领域及子类及责任处室
(一)基本计划
1、应用基础研究计划
(1)光电子与新一代信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高新处
(2)高技术服务业,高新处、社发处
(3)生物技术与新医药、节能环保,社发处
(4)现代农业,农村处
2、关键技术攻关计划
(1)光电子与新一代信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高新处
(2) 高技术服务业,高新处、社发处
(3)生物技术与新医药、节能环保,社发处
(4)现代农业,农村处
3、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计划
(1)光电子与新一代信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高新处
(2)高技术服务业,高新处、社发处
(3)生物技术与新医药、节能环保,社发处
(4)现代农业,农村处
4、科技人才培育计划
晨光计划、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团队培养计划,政治处
5、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计划
工程中心、产业创新联盟、重点实验室等,计划处、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
6、软科学研究计划,法规处
(二)专项计划
1、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计划
孵化器公共服务平台,法规处
2、科技金融计划
引导基金、风险准备金、科技保险、贷款贴息、科技金融平台建设,条财处
3、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国际科技合作、8+1城市圈,成果与国合处
四、相关要求
请拟申报者根据通知要求申报,指南建议内容要求指向明确,支持重点具体,体现“有所为,有所不为”。填写“指南建议”(见附件),于2013年4月8日前将电子版发给科研部(联系人:赖思源)。